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1.资产

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1)资产的确认条件

a.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b.该经济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2)资产的计量属性

政府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

无法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的,采用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计量。

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

2.负债

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1)负债的确认条件

a.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

b.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负债的计量属性

政府负债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

3.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其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4.收入

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收入的确认条件

a.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b.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

c.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