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产品成本的分配
1.联产品的定义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2.联产品的生产特点
在生产开始时,各产品尚未分离,同一加工过程中对联产品的联合加工。
当生产过程进行到一定生产步骤,产品才会分离。
“分离点”
“分离点”是指在联产品生产中,投入相同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分离为各种联产品的时点。
3.联产品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
(1)将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
(2)归集联产品成本,计算联合成本;
(3)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分离后);
①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
②实物数量法
(4)计算联产品分离后的加工成本。
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
分配方法:联合成本是按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例进行分配的。
适用范围:每种产品在分离点时的销售价格有可靠的计量。
特别注意:如果联产品在分离点上即可供销售,则可采用销售价格进行分配;如果这些产品尚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可供销售,则需要对分离点上的销售价格进行估计。此时,也可采用可变现净值进行分配。
实物数量法
分配方法:联合成本是以产品的实物数量为基础分配的。
适用范围: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很不稳定或无法直接确定。
特别注意:这里的“实物数量”可以是数量或重量。
计算公式:单位数量(或重量)成本=联合成本÷各联产品的总数量(总重量)。
(二)副产品成本的分配
1.副产品的定义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
它的产量取决于主产品的产量,随主产品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如甘油是生产肥皂这个主产品的副产品。
2.副产品成本的分配
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生产成本时,通常先确定副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确定主产品的生产成本。
确定副产品成本的方法有:不计算副产品扣除成本法、副产品成本按固定价格或计划价格计算法、副产品只负担继续加工成本法、联合成本在主副产品之间分配法以及副产品作价扣除法等。
副产品作价扣除法
副产品作价扣除法需要从产品售价中扣除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相应的利润,即:
副产品扣除单价=单位售价-(继续加工单位成本+单位销售费用+单位销售税金+合理的单位利润)。
完工产品成本结转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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