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两类。

1.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2.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3.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 (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一)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1. 当期实现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当期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3. 计提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 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5. 宣告股票股利时不需作会计分录

支付股票股利(宣告不用做分录,实际支付时需要做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6. 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意】

(1)期末,只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有余额,“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的其他明细科目期末余额都得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如果余额在借方,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

 

影响留存收益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事项

事项

对留存收益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影响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不变

不变

提取盈余公积

不变

不变

盈余公积补亏

不变

不变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变化(减少)

不变

宣告现金股利

变化(减少)

变化(减少)

结转本年损益

变化(盈利增加,亏损减少)

变化(盈利增加,亏损减少)

税前、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不变(自然弥补)

不变(自然弥补)

追加投资

不变

变化(增加) 

 

(二)盈余公积

(一)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二)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三)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可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四)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

【提示】盈余公积的用途

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