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的融资

一是政府融资(或强制融资)由于公共物品存在消费上的非排他性,理性的个人倾向于由他人付费,而自己坐享其成,这就是“免费搭车”。免费搭车问题使公共物品市场融资机制失灵,因此由传统的公共物品理论引申出来的结论是:政府应作为公共物品供给的资金提供者,以强制税收的形式为公共物品融资。政府融资的缺点是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对公共物品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私人融资(或自愿融资)在公共物品的两个主要特征中,非排他性成为对自愿融资起阻碍作用的关键因素。尽管有这种限制,公共物品有时还经由收费的集体行动而被自愿提供,特别是在公共物品的受益结构和成本分担都比较清晰的小规模集体中,或者当提供者同时也是该公共物品的主要受益者时。私人融资的缺点是可能导致公共物品供给的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平衡。 

三是联合融资。公共物品在一定情况下,由私人来提供是可能的,但多数情况下,应在私人融资和公共融资之间做出分工。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对于政府来说,通过价格机制激励私人自愿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亲自来提供,则是最为理想的。常见的手段是政府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私人机构提供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