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2〕3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经济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大专及以上学历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北京经济师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经济基础知识

(一)初级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专业。

(三)考试均为客观题。中级考试采取纸笔化考试方式,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初级考试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作答工具。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北京经济师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考中级考试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入口,报考初级考试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

2.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3.“老考生”须于2017年8月16日至9月1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4.“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经济考试报名使用”),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参加初级考试的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网址:http://www.51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三)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六)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报考人员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网址:http://rsks.class.com.cn)上查询。

(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九)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十)考试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