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新旧教材变化对比

总体变化:

1.第十一章:增加了职工薪酬中关于设定受益计划和辞退福利核算的例题。

2.第十四章:明确解释了会计和税法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不同时,增值税处理方法。

3.对原先教材上一些过时、错误内容进行了更正。

 

详细变化:

章节

2016年教材位置

2017年教材位置

变动内容

页码

位置

页码

位置

第三章

28

注释

28

注释

删除“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此处的“相关税费”中”

28

注释

28

注释

增加:“②如无特殊说明,本章例题中的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发生在购建生产用固定资产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符合规定,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可以抵扣。”

43

 

43

最后

增加“11.《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自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88

第8行

88

第8行

原“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变为“由可直接归属于该无形资产的创造、生产”

90

第13行

90

第13行

表述更加严谨:“在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时,其中通常应当考虑的因素”下介绍的因素中,原“资产”的表述变为“无形资产”

96

倒数第5~6行

 

 

删除本章主要参考法规索引中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这一项,另将2016年教材中的索引中的第五项,“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点的通知”放在新教材中的第三项

 

 

96

倒数

1~2行

增加主要参考法规索引:“《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

98

第二节知识点一最后一段

 

 

删除“上述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直接为换入资产……不应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

110

最后一段

 

 

删除“3.《关于在全国开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110

最后一段

新增了两个法规索引:“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和“4.《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

124—130

相关分录

124—130

相关分录

增加“资产减值损失”二级明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本章所有相关分录都发生同样变化

第九章

160

例题中最后一笔分录

160

例题中最后一笔分录

原“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8080000”变为“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8000000——利息调整80000”

第十一章

191

 

191-192

191页倒数第11行—192页倒数第3行

增加设定受益计划的例题【例11-2】

193

 

194-195

194页倒数第7行—195页倒数第4行

增加辞退职工会计处理的例题【例11-3】

194

倒数

第8行

197

第6行

由“【例11-2】”修改为“【例11-4】”以下例题序号顺延修改

198

倒数第6行和倒数第8行

 

正数第6行和正数第8行

由“表11-1”修改为“表11-5”,本章内容涉及表格的序号顺延修改

第十三章

235页

正数

第7行

237页

正数第7行

原“企业对商品提供售后担保”变为“企业对商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

239页

正数

第10行

 

 

删除“如法律诉讼”

246页

【例13-8】第1行

248页

【例13-8】第1行

原“A公司对购买其机床的消费者作出承诺”变为“A公司对其销售的机床作出承诺”

第十四章

 

 

259页

从“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开始往下数,第4行

增加“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人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92页

倒数第2行

294

倒数第2行

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2012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变为“《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章

319

序号(3)

321

序号(3)

将原教材错误进行修改:原“资本公积”变为“其他综合收益”

第十八章

342

第5行

343

第5行

原“(P/S,10%,10)”变为“(P/F,10%,10)”

第十九章

362

第11行

363

第12行

在“20×9年资产负债表日”后增加“(20×9年12月31日)”时间更加明确

362

第25行

363

第25行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增加“(20×9年12月31日)”时间更加明确,清晰

364

第11行

365

第11行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增加“(20×9年12月31日)”时间更为明确化

第二十章

373

情形二下面第一段

374

情形二下面第一段

增加:“投资方此时即使持有被投资方过半数的表决权,也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被投资方自行清算的除外。”

414

 

415

 

新教材(12)与旧教材相比第二笔、第三笔分录互换位置

第二十一章

 

 

 

438

第7行到第10行

增加“2016年7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4项具体准则”

437

第8行到第9行

438页

第11行

原“由于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配套的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尚未发布”改为“由于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尚未全部发布”